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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指标、顶底计算器 V策财经 — 中国专业的期货交易服务平台期货交易,其实简单来讲就是不同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货交易,我们都有去商店购物的经历。在那里,交易方式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现货现金交易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买方“眼见为实”,买得放心;卖方当场收钱,卖得放心。然而,现货现金交易方式也有缺陷,那就是它对于每笔交易额较小的零售业比较适合,一旦涉及批量、规模较大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货现金交易就难以进行了。比如,一个油脂加工厂到农场买500吨大豆,要像零售交易那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显然是行不通的。
对于批量规模较大的交易,由于一笔交易从开始谈判到最终执行完毕通常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交易双方通常都会在谈判之后签订一份合同。这在大宗生产资料交易中几乎是一种惯例了。这种交易方式一般称为现货合同交易。
现货合同交易的特点是:交货期通常在订立合同后的一段时间之后,因为这个特点,所以现货合同通常也被称为远期合同。
现货远期合同交易方式的优点是:买卖双方可以灵活地根据自身的需要签订合同,同时利用预签的合同安排生产。而且,由于价格提前敲定,等于锁定了买卖价格,即使今后市场价格出现不利于自己的波动也不用担心。
尽管现货合同交易有众多的好处,但在实际运作中,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也可以说是存在某些缺陷。
一是买卖双方都要千方百计地在市场上寻找适合自己的对手,进行艰苦的谈判,前前后后所花的成本并不小。
二是签订合同的交易者会面临许多不确定的风险。比如,合同的一方是骗子,那合同的另一方就倒霉了。在现实中,买方被骗去定金或卖方被骗去货物的事情并不少见。为了防止被骗,签订合同之前将对方的信用了解清楚是十分重要的。这不仅加大了交易成本,也阻碍了交易的顺畅进行。
三是当市场价格波动很大时,一方因利益关系而故意违约的情况也经常发生。比如,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到了12月份,大豆市场价格上升到每吨4500元,乙方可能会想,每吨3500元太亏了,如果卖给其他人每吨4500元,再付给甲方每吨500元违约金,也是合算的;相反,当大豆市场价格跌到每吨2500元时,甲方也可能会出现违约的念头。
四是对手违约的风险不仅仅在于弃约,还体现在其他方面。比如:卖方交出的货物在质量上存在问题、在时间上脱期或数量上不足等;而买方则可能为了拖欠货款故意找原因。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一些具体问题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那么一旦后来涉及,也容易引起纠纷。
五是合同转让十分困难。签订合同之后,如果一方因为情况发生变化,不想执行原合同,又不愿意违约,比较理想的办法就是将合同转让出去。然而,由于双方当初签订的合同是一对一的,是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这些具体条款对其他人不一定合适。这样,合同转让的难度无疑就增加了。比如:甲方因为生产情况变化,不想要那1000吨大豆了,有几家加工厂与甲方谈判转让事宜。看了合同后,一个说可惜运达地点不适合我们;一个说我们需要国标二等以上的大豆;还有一个说,交货地点和大豆质量条件都合适,可惜我们只需要500吨,且时间最好是11月初。
为了解决这些担忧,交易所出现了。
现货合同交易中存在一系列缺陷,对签订合同的交易者来说,其核心缺陷实际上是两条:第一是信用风险,即担心对方不履行合同;第二是退出风险,即转让不方便。如果能创造一种能够克服这两条缺陷的交易方式,交易者的信心必将大大提高,交易量也会随之上升。而这种交易方式的确也伴随着期货交易所的诞生而产生了。期货交易所依靠两大秘密武器成功克服了现货合同交易中的两大缺陷。那两大秘密武器就是:标准合约以及交易所担保履约。
所谓标准合约,是指交易者在交易所进行买卖时,合约的上述要件中,除第五条价格外,都由交易所预先统一规定。
比如,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买卖铜期货合约,交易所规定:每一个合约的数量是5吨。质量为标准阴极铜[符合国标GB/T467-2010中1号标准铜(Cu-CATH-2)规定,其中主成分铜加银含量不小于99.95%],替代品可以是:阴极铜,符合国标GB/T467-2010中A级铜(Cu-CATH-1)规定,或符合BSEN1978:1998中A级铜(Cu-CATH-1)规定。
交割地点为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交割日期为合约月份最后交易日(通常是15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春节月份等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可另行调整并通知)之后的连续5个工作日。
这样一来,买卖双方在交易之前就已明确知道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例如,某交易者在3月5日卖出10张6月份的合约,这意味着他应该在6月15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50吨符合质量要求的铜的标准仓单提交给交易所,由交易所负责交给买方,同时由交易所负责将全部货款付给他。
交易所靠什么来担保呢?靠什么措施避免交易者可能存在的违约风险?
当然有一整套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手段。而其中最基本的措施就是对买卖双方都收取一定量的担保资金,通常这笔资金被称为保证金(也称为“按金”)。保证金对买卖双方都收取,这与现货交易中的习惯大不相同。在现货交易中,通常是买方向卖方预交定金,卖方是不用交定金的,而在期货交易中,卖方也需缴纳保证金。另一个特点是保证金不是交给对方,而是双方都将保证金交给交易所。
那么交易所收取多少保证金呢?
这就要看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了。有些交易所规定,按照合约价值的百分比收取。
比如,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文本规定对场内交易会员最低收取5%,交易所的场内交易会员通常分为经纪会员和自营会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规定是对交易所会员收取的最低保证金为2%,2年期国债期货最低为0.5%,而股指期货的保证金最低为8%。
有两点值得注意:
一是这个保证金比例是针对交易所会员而定的,作为通过期货公司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期货公司会在交易所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幅度。
二是合约文本上的保证金比例指的是一般情况下,实际执行中交易所经常会视情况而对保证金的比例进行调整,当然,这种调整都会至少提前一日发出通知。
按照百分比收取保证金有一个缺陷,那就是保证金的多少会随着合约价值的大小而变化,并且经常会出现零头。于是,有些交易所出于方便交易者的目的,规定当价格在一定范围内时,收取一个固定数目的保证金,当合约价值因价格波动超出或低于这一范围时再调整为另一个固定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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